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

离婚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

离婚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17 10:05:23 已帮助95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所涵盖的核心内容为: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的任一方或双方在法律上认可的所有合法收入,以及这些收入转变而来的各类财产与财产性权益。
而所谓“婚姻关系存续”则从领取结婚证的当日起计算,直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有关离婚决议公布生效为止。
具体来说,应包含如下几类:
(1)夫妇各自身份提供的工资、奖金;
(2)经营性的盈利回报;
(3)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
即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实际获得的,或能够明确预期获得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收益;
(4)遗产或被赠予所得的财产;
(5)在军人身份下所享有的退伍津贴、自主选择就业时所需缴纳的一次性费用,以婚龄乘于年均值所得金额为准;
(6)一方依赖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益产生的利润;
(7)夫妇双方在实际上或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