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体冲突中导致的轻微
人身伤害行为,通常情况下不符合
刑事犯罪的标准,不会产生
刑事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主要由
治安处罚来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所确立的原则,对于群体性殴打或伤害他人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应给予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
拘留惩罚,同时也须罚没高达500元至1000元的现金罚款。
然而,若此类事件的背后动机为报复他人、争夺势力范围或者满足其他
违法目的,
行为人可能会组织、纠结许多人群体
打架斗殴,
扰乱社会秩序,这时,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涉嫌犯有
聚众斗殴罪。
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的主谋以及积极参与者将受到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严肃惩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