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通常情况下启动离婚
诉讼程序,作为原告的您必须预先支付法院的
诉讼费用。
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
离婚案件的每宗案件收取费用50元到300元不等。
如涉及到
财产分割事项,财产总价值不超出20万元的,无需额外缴纳;
如果超过20万元,需按0.5%的标准额外缴纳费用。
其次,倘若
离婚诉讼过程中某一方希望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须另外向法院缴纳保全
申请费用。
同时,如需
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支持,那还得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
担保费用。
而对于
申请保全措施的情况,将依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总数级别的不同,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费用:
倘若财产的价值低于或未涉及财产价值的,每宗案件仅需缴纳30元;
如果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那么需要缴纳的费用为财产价值的1%;
若财产价值高于10万元,费用比例会进一步降低到0.5%。
然而,申请
保全措施所应承担的法律费用的最高上限是不能超过5000元。
再者,假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一方需要委托律师代表其参与案件,那就需要支付一
定金额的
律师费用了。
有关
律师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各省市都有各自制定的
律师收费办法及指导准则。《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