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时,对于未
满二周岁的孩子,通常情况下应交由母亲进行
抚养。
然而在下列特殊情况之下,婴儿也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1)倘若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且具有传染性的病症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障碍,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构成潜在危险的;
(2)若作为母亲,明明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却未能充分履行相应义务,而父亲坚持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成长的;
以及(3)鉴于其他相关因素,孩子的确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