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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表现为什么行为

以下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四种主要行为模式:
首先,高度确认其拥有或运输了大量伪造信用卡,且对于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也抱有同样的态度;
其次,无耻地未取得许可便私自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数量还颇大;
第三,采用欺诈手段利用虚假身份证件领取信用卡;
最后,非常不负责和不负责任地参与了出售、购买甚至是为他人呈递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是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信用的活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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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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