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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可以约定使用著作权时间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著作权转让协议的双方可单独协商并自由决定双方共同享用著作权的时间段。
具体的协议条款内容应由签署该转让协议的各方协商达成,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的明确表述:
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姓名或商号及其指定的地址与所在、拟转让的商品性质、数量、品质等级、商品定价或收取的酬劳费用,履约的期限、地点以及执行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类型以及处理争议的途径及方法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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