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购销合同无论是通过何种公章进行签署,其有效性需满足以下几方面具体标准:
首先,购销合同所包含的内容不应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
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的违背;
其次,购销合同各方
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均须具备完全自主意志并真实表达其意愿;
再次,签署购销合同的各方必须为具备充分、适当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法人组织;
此外,购销合同还应遵循法律规定对于格式和形式上的相关要求;
最后,如果有其他事项需要满足特定的生效条件,亦应依法依规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