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
协议离婚过程中必须经过为期30天的冷静期,因此从
申请离婚至领取《
离婚证》整个流程可能耗时31至60日不等。
以下对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步骤予以详细阐述:
首先,申请离婚环节。
申请离婚的
当事人需携带好自身
身份证件以及与此次
离婚事件相关的
结婚证明等资料,签署明确的《
离婚协议》,同时在
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区域内现场填写《
离婚登记申请书》以供核实。
其次,婚姻
登记机关的审核人员进行初次审查,若审核通过,则会向
提出离婚申请者开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再者,
离婚冷静期阶段,
自离婚登记申请被接收入案之日算起的30个自然日内,如果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均表示不愿
解除婚姻关系,均可以撤销此次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双方在冷静期满后第30天之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确认无误后,婚姻登记员将依据规程要求当场为你颁发《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