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对于由此引发的损失方面,理应主动担负起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遭遇的交通事故,须明确其所肩负的交通事故责任由所属单位或是车辆所有人负责赔偿。
在单位或所有人已实施赔偿之后,仍有权对驾驶员进行部分或全额追偿。
此项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全力以赴、全方位地保障受灾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让他们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最为充足和全面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