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
抚养方面,
婚前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并非必定具备法律效应,相反地,其效力尚处等待确定层面。
同时,这份协议的实际效力将会受到
离婚时子女年纪的影响。
对于未满两岁的婴儿,他们的
抚养权将优先赋予女方;
若孩子年满两岁至不满八岁之间,那么双方应就
抚养权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寻求合理解决方式;
当孩子达到八岁及以上,则应当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只有在协议内容能够完全遵循上述原则性的前提之下,它才可能具备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