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违约专题 >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4-14 12:45:24 已帮助29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关于合同违反之责任的豁免事宜,通常被理解为当事人对其自身造成的合同违约行为不予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在此过程中,其豁免理由主要被细分为法定豁免及约定豁免两种:首先,法定豁免理由,是指经由现行法规明确确立的,例如无法抵抗的环境力量——所谓的“不可抗力”事件,即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通过人为努力消除的客观现象;
其次,约定豁免理由,则是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以明确方式进行约定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