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争议属于
侵权法范畴内的
纠纷案件。
在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遭受伤害或损失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选择向产品的制造者提出索赔要求,或者也可向产品的销售者寻求
赔偿。
此种情形中,若产品的缺陷系生产者所致,当销售者已进行相应赔偿后,仍有权利向生产者追索相关款项;
反之,若产品的缺陷源于销售者的人为失误,那么即便生产者已支付赔偿费用,其亦同样享有向销售者
追回欠款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
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
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