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餐饮业从业者在其出售的食物中添加了罂粟,则通常会被判定为犯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之罪行。
为了给予相应的
法律制裁和
处罚,相关
法规规定,如果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已经掺杂了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及罚款的惩罚;
而对于已经给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他危害情形如
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该类不法行为等情况,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惩戒——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