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个人可依法持有并使用以下三种票据:
支票、银行
本票以及银行
汇票。
其中,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依法向其所辖区域内签发并在付款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收款方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和审批处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有权利签发出行银行汇票。
另一方面,银行本票则为购买者将资金预先交付给银行,享有银行在兑现后无条件承诺支付既
定金额给收款方或持票方的权利。《
票据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