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条款,第九十一条明确指出,因醉酒而驾驶机动车辆者,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限制醒酒处理,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便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五年内,此类人员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与此同时,由于醉驾还同时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故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判处拘役刑罚,并附加相应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