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医疗事故的情况时,我们可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是进行和解,即医患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医疗事故所引发的各类
赔偿争议,并共同签订和解协议;
其次是选择调解途径,您可以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事宜;
而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无法化解纷争,那么便只能诉诸法律途径,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从而等待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