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已签订离婚协议并签字确认,仅尚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份协议仍然具有撤销权。
因此,只要当事人行使了撤销权且该撤销行为具备法律效力,便可重新对此前的协议条款进行调整商议。
在完成相关修改后,需要更新修订版的离婚协议以执行。
相对而言,如离婚登记手续已经履行完毕,通常情况下,协议内的条款不可再行更改。
即便当事人试图通过撤销权对财产分割等关键事项进行修正,通常也无法直接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如确需针对先前的协议条款做出改变,应及时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程序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