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中,即使货单尚未得到对方签字,仍可依法进行
起诉程序。
在提出法律主张的过程中,应随身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详尽的
起诉书副本以及关于确认双方之间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额外
证据,然后前往被告所在地的
司法机关进行正式
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若货单上未能得到对方的书面签名,但同时加盖了
公司公章或是被对方以指印形式予以确认,那么该份订单便依然具有
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货单本身不具备充足的法律证明力,还可以借助双方的通讯记录、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录音等多重方式来证实各方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不过,要想成功进行起诉,前提条件必须满足如下几方面:
首先,原告需要成为本案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类型的组织;
其次,被告的身份应当拥有确切无疑的指向性;
再者,诉求的内容需具备明确的指向并且具备具体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应的合理逻辑支持;
最后,案件必须在受理
民事诉讼的法域内,且须被特定的司法机构所
管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