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与合同是不可混为一谈的两种不同形式的法律文书。
具体来说,合同是由构成一个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以及其他各类合法有效的组织所达成的特定承诺,旨在创设、变更或终结这些平等主体间的某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
权利和义务关系。
然而,公司章程则为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行制定的用以规定本身名称、注册地址、业务范围等关键性事宜的基本法律文件,同时也是公司运营过程中必须具备且需按照规章制度组织及开展各种活动的最重要书面文件之一。《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