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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应该怎么确定缓刑

在人民法院判决的过程中,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将不适用缓刑的规定。
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够被宣告缓刑:首先,行为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其次,必须要有悔过自新的表现;
再者,不能对社会造成再次危害的危险性;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必须应当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最新修订: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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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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