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婚检并非强制性的规定,夫妻双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婚检。
也就是说,尽管婚检是基于优生优育和家庭幸福的考虑而设立的项目,但是其并非婚姻登记所必需的程序之一。
只需满足法定的结婚年龄并且确保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夫妻便可依法申请并办理解除婚约手续,正式成为合法夫妇。《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