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姻所生育之子女享有
继承权。
这意味着,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姻合法生育之子女相等同的权益,并且所有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侵犯或者歧视这种行为。
作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两人在法律上享有互相
继承财产的权力。
此外,对于继子女与婚生子女而言,他们同样可以被视为
法定继承者中的首要顺序,并根据法定继承原则,对遗产进行有序地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