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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第一继承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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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447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丈夫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丈夫去世时的合法妻子,子女含多种类型,父母也有相应范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特殊情况有别,如生活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的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
丈夫去世第一继承人有哪些

一、丈夫去世第一继承人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丈夫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丈夫去世时与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妻子。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丈夫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哪些

丈夫去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即丈夫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继承权。

“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也具备继承资格。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三、丈夫去世第一顺位只有妻子财产咋分

首先要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妻子,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

由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仅妻子一人,那么这另一半遗产全部由妻子继承。也就是说,最终妻子会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份额。

在实际操作中,若涉及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变更登记,需携带丈夫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将财产变更至自己名下。如有存款,可依据存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银行按规定支取。

当谈到丈夫去世第一继承人有哪些时,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然而,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细节问题。比如,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吗?继子女在什么情况下能成为第一继承人呢?这些拓展问题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如果你也对丈夫去世后的继承问题,包括这些拓展疑问有不解之处,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继承中的各种关系,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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