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间房产受赠方能请求履行吗

夫妻间房产受赠方能请求履行吗

在有效的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中,作为受赠方的配偶有权利提出履行该协议中的义务。
然而,此项权利的行使条件是这一份赠与协议已经得到了国家相关机构的公正确认。
原因在于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经由国家权威机构公证审批通过的赠与协议具有不可逆转性。
因此,若赠送者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关的赠与责任时,受赠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履行权益。
另一方面,倘若这份赠与协议并未得到公证书的认可和确认,那么受赠方则无权要求对方履行责任。
原因在于在此种状况下,作为赠与者完全可行使撤销权来终止赠与协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4-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