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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最新标准是什么

杨** 新疆-博尔塔拉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7 09:48:39 413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最新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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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大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财产分割优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1.明确共同财产范围边界。日常需注意区分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类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属共同财产,但继承或受赠财产若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应留存好财产来源相关凭证,减少后续分割争议。

2.规范共同财产处置方式。夫妻处置共同财产时需平等协商,尤其是大额财产的处分,应提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单方擅自处理引发家庭矛盾。

3.遵循财产分割流程。若涉及财产分割,首先尝试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详细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据,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主张家庭义务补偿权利。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收集相关照顾记录、支出凭证等证据,向对方提出补偿请求,若对方拒绝,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该权利。

2025-12-27 12: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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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提醒: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时,需注意确认相关文书是否明确财产归属;离婚财产分割若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2025-12-27 11:0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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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遵守共同财产处理规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大额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避免单方擅自处置引发纠纷。

(三)了解财产分割方式。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2-27 10:5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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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作薪资、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或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仅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依法共有的财产。

2.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置权利。

3.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按财产实际情况,依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025-12-27 10: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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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多数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分割先协议后判决,负担较多义务方有权请求补偿。
法律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涉及财产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或分割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0:33:30 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做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而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确定,对“借款用途”的事实一般应由举债人承担举证责任,举债人不能举证的,由债权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该案中被上诉人周雪阳主张被上诉人应利惠向其借款69万元,提供了借条、汇款凭证为据,已完成了举证,但被上诉人周雪阳主张本案债务属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而被告邵红又予以否认,因此周雪阳就该事实主张相对于邵红而言尚未完成举证,即对该借款的“借款用途”的事实未能举证证明,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该案借款性质应确认为应利惠个人借款,不属被告应利惠与邵红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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