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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取回质押车属于盗窃吗

擅自取回抵押物的行为被视为盗窃
根据通常的司法理解,盗窃即侵犯了他人对财物的支配权利,即便这些财物本属于自己所有,但因他人持有、使用而成为"他人之物"。
至于那些将财产作为担保进行质押的情况,尽管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物件的所有权仍然归属出质方,然而,在质押期内,质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合法地拥有其控制权。
在此前提下,如果出质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取回质押物品,则会涉嫌盗窃罪名。《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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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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