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权人离世之后,若其合法妻子能顺利
继承其相应债权,那么其有权诉请被告方支付应还之债。
如若未有继承情况发生,然而此项债权仍属于
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同样有权利向被告方追索欠款。
另一方面,如果既无继承债权人遗产的可能,同时所涉及到的债权又非夫妻联合负债,那么
消费者的合法妻子便无法对被告方进行支付请求权
诉讼。
综上所述,债权人遗留之债权同样具备实在的财产价值,进而成为法律概念中的遗产,可由其
继承人的合法妻子承担继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