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下载涉及的
侵权盗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是在未经相关内容提供者授权且未向其支付任何合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在互联网平台上提供与其音乐相关的制品进行试听或下载服务;
其次是超出相应版权持有者所授予的
使用权范围、使用次数以及使用时限,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提供与音乐有关的产品进行试听或下载;
最后便是借助P2P(点对点)技术手段,将音乐作品上传至互联网公共空间,从而任由特定非特权用户进行无偿且无限次地自由下载共享。《
著作权法》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
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