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判定某份遗嘱为无效,那么该无效之遗嘱中所包含的遗产将依据法定继承规则予以分配。
法定继承的程序及顺位可参考以下内容:
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涵盖了: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
在继承案件开始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若无第一顺位的财产继承人,则转而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