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 15 日的
拘留后紧接着遭受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
累犯。
所谓累犯,以其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并在服刑期满或获得赦免之后,再次在五年内
犯罪且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为衡量标准,累犯应处以更严厉的惩处,但对于
过失犯罪以及
未满十八岁的人所犯下的罪行则不予考虑。《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