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1.若行为人实施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且达到了犯罪既遂的地步,通常会被依法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需要承担罚款,罚款金额在2至20万元之间;
2.若是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法院将判定其处于有期徒刑的期限为三到十年之间,同时也会要求支付五到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3.当涉及到上述罪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公司等),则将会面临罚款的制裁,并会对相关负责人施加与其个人违法规格相匹配的刑事处分。《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