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受害者遭受了人身伤害,加害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相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贴、住院期间的餐食补助费用等,这些都是针对治疗与康复所必需且合理的开支。
除此之外,对于因为误工而导致收入减少的情况,也需要进行赔偿。
假如造成了残疾,对方还需支付辅助设备使用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若是导致了死亡,还需负担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