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合伙企业的经营所获财产,其具体的分割方法可依据如下步骤:首先,若
合伙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所积累财宝具有明确之约定,那么便应遵循设立的条款进行经营所得收入的划分;
其次,如无明文规定,各方合伙人应先行合作协商以达成共识,如何公平公正地分割经营所得收人;
最后,倘若未能自发达成协议,将依照各合伙人实际投入的资本比例做出安排,若犹豫未决,各方还可以采取平分方式获取经营所得利润。《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
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