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方有权对相关建筑工程的价款,享有的优先获取补偿的权利。
这种权利所涉及的前提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当建设工程能够如期完成并达到预定标准时,承包方对于此时工程款的优先获得赔偿的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如果工程项目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预期完工,承包方仍然有权要求优先获得关于此类工程价款的赔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