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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相关条款要求,企业在被宣布破产之前由于逾期未缴纳各项税务而产生的滞纳金,应当被视为普通破产债权的范畴。
对于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且并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财产抵押担保的债权,无论是否已经到期,是否附加有额外的条件,其价值是否已经确定,以及是否受到第三方的信誉担保等因素的影响,亦或是产生此种债权的缘由为何,都应当被纳入到破产债权的范畴之内,并且得到公平公正的清偿处理。《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最新修订: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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