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一份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包括了以下几点:
首先,缔结该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他们所表达出来的意愿应当是真实且纯粹的;
再次,该合同不能存在着任何使其效力变得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状况;
最后,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定条件也会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
而成为一个有效合同的另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如下几个要素:
第一种情况是当我们用合同书的方式去订立合同时,只要所有的当事人都签章或者手指印确认后,那么该合同就拥有了法律效应;
第二种情况是当动笔签署、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指纹前,至少有一方已提前履行了大部分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对此予以承认和接纳的时候,那么这个合同也将被视为正式成立;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定条件也需要得到注意和满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