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签署合同时,公司已依法被注销,则这份合约将被认定为无效合约,原因在于签约者不复存在。然而,假如在此刻公司尚未注销的话,这份合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当公司因各种原因而消亡时,若是存在根据法规成立的继承主体,便可由这个主体来延续并履行原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反之,倘若没有明确的继承主体,则需看原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中权力和义务是否仍在时效内。《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