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居民身份证到期更换手续可提前进行。
然而,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人因故导致身份证遗失或损毁,则不受到此条例限制,可以随时向相关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如国家决定推行新一代居民身份证,或者因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或是由于公民个人名字发生改变,抑或证件严重被损害以致难以辩识,公民都应该换领新的身份证件;
另外,如果居民身份证上的身份信息填写有误,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改正,并为其颁发新证。
在领取新证之际,必须将原有证件交还给发放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居民身份证不幸遗失,那么他们就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补领申请。
而对于年满16岁以下的公民来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他(她)们同样还可以申请换领或者补领新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