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决定婚姻关系破裂时,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
监护权问题也将不可避免地摆上桌面。在双方未能就子女归属达成共识时,可以选择向当地最高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同时需向相关部门
递交如下支持论证自身
争取抚养权的关键性
证据资料:诸如证明双方法律地位、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态的各项证书文件和数据信息;展示出自身优良的品德素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的相关文献或证据;反映出双方父母在身体健康状况、文化素养、照顾培养
未成年人等方面的基本条件的统计数据及书面证明;以及关于未成年子女目前所处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等现实状况的详情介绍信函等相关材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龄已满八岁的子女的意向表达更应作为重要参考反馈加以记录和保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