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债权人是无法自行决定处置或转让
质押物的。相反,当债主未能按期偿还
债务,或者遇到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况触发实现质权时,质权人才有权声称有权利通过与出质人协商对质押物进行价格评估,或是在拍卖过程中获得对
质押财产所得款项的优先求偿。关于拍卖质押财产方面,作为质权人的一方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
担保财产所在地或
担保物权登记地点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交拍卖申请。若申请得到批准,则其有权针对拍卖取得的质押财产所得收益需求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