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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将质押物直接变卖

在法律层面上,债权人是无法自行决定处置或转让质押物的。相反,当债主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或者遇到双方事先约定的情况触发实现质权时,质权人才有权声称有权利通过与出质人协商对质押物进行价格评估,或是在拍卖过程中获得对质押财产所得款项的优先求偿。关于拍卖质押财产方面,作为质权人的一方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拍卖申请。若申请得到批准,则其有权针对拍卖取得的质押财产所得收益需求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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