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撞击事故虽属违反相关交通规定之行为,然而依据保险合约中的免赔条款未曾明示超速情况下的事故不予
赔偿。因此,在保险保障期限内,如遭受超速撞击事故后,投保人可向所选择的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并要求予以理赔。以下为保险公司所提供的理赔流程步骤:首先,当投被保车辆发生交通
意外事件后,车主需立即拨打所属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案情报告;其次,待保险公司指派的勘察员抵达现场进行勘查工作时,投
被保险人均应确保事故现场未遭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随后,勘察员完成勘查任务后,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至
定损人员处,定损人员进行现场核价定价确认后,则投被保险人便可自主将受损车辆送往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事宜;最后,在车辆修复完毕后,投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备齐理赔所需申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索赔申请书、
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副本、机动车行车执照、交通事故证明文件、交通事故赔偿
调解协议书以及法院裁决文书等完整无缺的原本
复印件、车辆维修发票及相关费用票据正本、完结的赔款收据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信息等。对于具体的理赔申办必需物品,敬请垂询所签约的保险公司相关部门。在保险公司接收到齐全的理赔申办材料之后,其内部审核作业将在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审核结果符合承保规定及要求,投被保险人即可领取到应得的
保险理赔款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