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彩礼专题 > 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怎么办

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怎么办

在双方提供了礼金之后,倘若两方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则支付礼金的一方可向对方索要回当初的礼金,而对方必须无条件地偿还。男方向女方提供在婚前支付的礼金,其形式被视为普通的赠送行为,然而在深层含义上却是以未来建立合法婚姻为前提和条件的实物馈赠。鉴于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因此在法律层面上,他们并未构成正式的婚姻关系。如此以来,作为受赠方就已承担起归还所收到的物品的责任,因为赠与的基础关系已不再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支付礼金的一方主张收回彩礼,那么对方必须予以返还。关于申请返还依照当地风俗习惯提供的礼金的案件,如果经调查核实发现符合下列任一情况,那么人民法院将予以批准:首先,双方尚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其次,虽然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最后,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男方主动提供礼金,使得支付者在日常生活中面临较大的经济困境。对于前面提到的第二、三项规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方能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新修订:2024-04-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