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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基于企业搬迁停业引致的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企业应承担给予雇员补偿金之义务,而非赔偿金。在进行经济上的补偿时,我们依照雇员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计量,每位雇员(雇员)在工作满一年期限后,则需补偿该雇员一个月的薪资额。若雇员在过去的六个月到不足一年之中提供了服务,那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反之,如果雇员在过去的六个月内没有提供服务,经济补偿则为该雇员半个月的薪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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