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口头达成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达成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是口头达成的合意亦具备法律效应,因合同并非强制性需要以书面的形式予以呈现,而可选择以口头或其它方式进行设立。然而当涉及到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明确赋予其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时,或者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时,那么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便不被认可和具有任何法律效应。《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新修订:2024-04-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