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赠与合同的公正程序以及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兹摘录如下:在对赠与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进行公证时,
当事人需整理并携同以下条目:1.申请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及户籍档案;2.所赠与的资产的所有权凭证;3.如该赠与资产属于多人共享
产权,当事人必须额外提交此类权利证明以及多个共有人共同签字的赠与意见;4.赠与合同副本或赠送声明文本;5.
公证人员可能视情况提出的其他补充性文件要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