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子就是我那个丈夫没有了,我俩的在婚姻期间共同的房产那个嗯,我占5/6的份额,那个就是我丈夫那面就是他妈妈占1/6的份额,但是他妈妈没有了这个份额,就在他两个他那个三个儿女继承他这三个儿女联系不上,不配合,那我能上法院起诉这个房子办我的房照办我的那个名吗?
首先,你的情况涉及房产继承和产权变更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房产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你占5/6份额,你丈夫去世后,他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他的继承人联系不上不配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产份额并办理产权变更。在诉讼中,你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你丈夫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信息等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帮助你解决房产归属和产权变更问题。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2 15:31:59 回复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如果将房子的所有权判成归你所有,你就可以拿这个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房屋的版权登记,但是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对应的价值,你要按判决支付
2026-04-02 15: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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