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出的
债务可被视为属于个体的债务范畴:
(1)婚姻关系建立前的配偶一方产生的债务,若此债务主要涉及购
买房产等专项资产,并且在后续的夫妻生活阶段并未被共同使用,那么我们便有理由将之判定为
个人债务。
(2)在没有得到另一半同意的前提下,某一位配偶独自资助某个没有
赡养义务的人所产生的债务,这个情况也是可以被判断为个人债务的。
(3)若有单方面配偶未经过对方许可而自行募集资金进行自主生产或商业投资所带来的
债务问题,并且这些获得的收益未能合理地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支出,那么这类债务也理所当然应该归入个人债务范畴。
(4)若
遗嘱或
赠与协议书中所指明的财产仅归属于一名配偶个人享有,那么与这份遗嘱或赠与协定相关的债务亦应由获得遗产或赠品的一方独立承担,另一方无需通过现金支付履行偿还义务。
(5)既是因为单方面配偶因个人推广过度的消费习惯和奢侈开销(例如参与不适当的赌博活动、吸食毒品或是酗酒过度等行为引发的债务)。
(6)此外,还有些合法而且必然需要由个人来承担的债务,比如单方面配偶可能因为实施非法或违规
犯罪行为、
侵权行为等原因产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
债务人的配偶
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
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