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现行的行政法规体系中的相关条款,涉及毒品犯罪的人员所产生的违反规定的行为记录不仅无法进行消除处理,相反会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中国国内实施连续的、动态的监管和追踪。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提及的“案底”,它具体指向的是某个人过去可能出现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历史纪录,也被正规化称之为“罪犯犯罪记录制度”。
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文中,该犯罪历史纪录是以数字化存储方式进行保管的,而且这些犯罪档案通常由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机构进行妥善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