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违法占地行为损害的刑事立案规定:
首先,必须满足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此部分面积需超过三十亩;
其次,对于非基本农田的土地而言,则至少应该达到五十亩的占地规模;
再次,对于防护林地及特种用途林地,每个类别或总共的占地面积皆须达到十亩以上;
然而,若并未达到前所述的两项数量指标,但是却给相关单位以及个人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导致大片耕地遭受灾害性破坏或是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都将有可能触犯刑法而面临刑事处罚。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上级政府相应部门反应这一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现象,它们将被视为非法侵占地域,允许其依法寻求当地村委、公安机关协助进行调解处理,如果当事人对调解方案不满意或者调解无法成功的话,他们还可以开始搜集有关侵权的证据,随后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来请求停止侵权行为。
当双方均未能就解决问题达成共识时,当事人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调解申请。
只有在各方在平等和自愿的原则下,由国安局正式介入,才会进行进一步的调解工作。
在进行调解过程中,大家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要查清事实情况,分析谁是谁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范围;
其次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耐心细致地做好劝导工作,解释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最后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大力支持。
2.若是在解决土地纠纷过程中产生矛盾,当事人甚至可以考虑寻求当地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的帮助,以实现调解处理。
在这其中,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可采取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