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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释放流程是什么

在看守所中,被拘留者一旦法律规定的拘留期结束后,看守所必须依据相关准则按期释放此类人员,同时必须向该名被释放人员发放《拘留期满释放证明书》。
另外,看守所亦需向其明确告知在规定时期内,应当携带此份证明文件前往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所需的户籍登记手续。
若在此过程中有任何代为保管的财物,看守所应予以全额归还。《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新修订: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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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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